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无人档案库房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6-06-09来源:花都集团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辖区内的主要司法机关,承担着大量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执行任务。随着近年来案件数量的持续增长,历年积累的诉讼卷宗、裁判文书、证据材料及执行案卷数量不断攀升,传统的人工管理模式下档案入库上架、调卷归档等环节耗时费力,库房空间利用率低,且频繁的翻找操作对纸质案卷也造成了一定的物理损耗。为提升档案管理效率和智能化水平,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启动了无人档案库房建设项目,由花都集团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jpeg

机器人与轨道运输系统:案卷自动存取、全程无人化

档案库房内部署了档案管理机器人和轨道运输传输系统,实现了案卷存取的全流程无人化作业。管理人员在管理平台的操作终端提交调卷指令后,机器人自动行进至目标密集架列位,通过机械臂精准抓取指定案卷,随后经轨道运输系统传送至库房出口的出卷窗口,整个流程无需人工进入库房。归还案卷时,管理人员将案卷放入入卷口,机器人自动识别案卷条码信息并运送至系统分配的库位完成上架归档。机器人配备多重传感器和避障系统,在库房内自主导航运行,遇到人员或障碍物自动减速避让,确保运行安全。轨道运输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后续可根据案卷增量需求扩展传输线路。无人库房机器人管理系统.jpg

智能密集架与智慧库房平台:人机协同、账物相符

花都集团为法院档案库房配备了智能密集架系统,密集架列位与机器人和轨道运输系统对接联动,当机器人执行调取任务时,对应列位的密集架自动打开通道,取卷完成后自动闭合。密集架通过轨道式移动布局最大化利用库房空间,同等面积下的案卷存储容量较传统固定柜提升80%以上。智慧档案库房管控平台将密集架控制、机器人调度、轨道运输调度、环境监控和安防门禁等子系统在统一界面上集成管理,管理人员通过平台即可实时查看每份案卷的库位信息、出入库记录和库容使用情况。库房内部署温湿度传感器和自动调节设备,为纸质案卷的长期保存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安防系统与机器人运行区域联动,确保库房在无人值守状态下的安全可控。

该项目的建成,实现了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自动化存取和无人化库房管理,档案调取时间从传统模式下的人工半小时缩短至分钟级。花都集团以密集架、机器人和管控平台的全链条供应能力,为司法机关的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交付了从产品集成到系统联调的完整解决方案。